{{ $t('FEZ002') }} 人事室|
参、服務對象:本校職員、教師、專任運動教練、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約用(臨時)人員及廚工、教保員。
肆、辦理期程: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伍、辦理單位:人事室
陸、工作項目:
一、計畫擬定:
(一)訂定年度計畫:
1.依據本校112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滿意度問卷結果及需求調查,以及主管人員、同仁建議,據以規劃訂定本年度計畫。
2.盤點及整合相關內外部資源,並納入服務範圍。
(二)完善本校EAP服務流程:重新檢視下列處理流程及相關表件(附件一~十),並於必要時酌予修正。
1.一般個案處理流程:依本校同仁需求,可逕向委外專業機構申請個人諮詢服務,或透過EAP關懷員協助轉介申請EAP服務,按一般個案處理流程。
2.危機個案處理流程:
(1)當發生重大意外造成員工傷亡或猝死,或因員工個人生(心)理、精神因素有自殺(傷)行為或殺(傷)人意圖或其他嚴重影響單位同仁情形,服務單位通報人事室後(通報單如附件四),由人事處(室、機構)通報機關首長並啟動危機個案處理流程,並聯繫有關單位會同處理。
(2)危機事件個案相關單位於瞭解事件發生情形後,進行初步評估並判定個案需要何種協助。
(3)依據實況,採行因應措施:
A.發生人員傷亡:通知警消單位送醫救治並同時聯繫個案家屬,依個案狀況提供EAP 相關協助。
B.無人員傷亡:對個案提供後續EAP 相關協助,並視情形聯繫個案家屬加強關懷協助。
C.受個案影響或參與個案協助的相關人員,視需求提供EAP協助。
3.非自願個案處理流程:
(1)本校員工因生(心)理等因素,致工作績效不佳、情緒不穩定,甚至嚴重影響自身或他人工作狀況時,服務單位主管通報人事室協助,由人事室會同非自願個案之單位主管初步評估判斷個案是否有立即性危險,啟動非自願個案處理流程。
A.無立即危險者,進一步請當事人接受EAP協助。如當事人願意接受,則提供EAP及工作適應協助;如當事人不願意接受,則回報當事人主管並視情況採取相關作為(如:聯繫重要關係人或家屬,請其加強關懷協助)。
B.有立即危險性者,通知警消單位送醫治療並同時通知家屬。
(2)評估個案工作適應情形及是否適任原職務,如無法適任原職務,進行工作調整,並提供個案新任工作之適任訓練,持續關懷與定期追蹤,且將相關資料及服務紀錄依規定存檔。
二、方案導入─針對各類人員進行宣導與規劃教育訓練
(一)一般及新進人員:
1.於新進人員到職時提供員工協助方案內容小卡,讓同仁隨時參考。
2.提供EAP教育訓練資訊:於本校網站員工協助方案專區下公告相關EAP講座訓練之訊息,提供同仁紓壓、健康、生活平衡等管道。
3.鼓勵參加EAP數位學習課程:鼓勵同仁至「e等公務園+數位學習平台」選讀員工協助方案數位學習課程,以提升同仁對於EAP之認識。
4.薦送參加EAP實體課程:薦送本校同仁參加EAP實體研習課程,增進對EAP的瞭解。
5.主動發現同仁有EAP需求,向同仁表達關心,並提供EAP之相關資源。
6.建置「員工協助方案專區」:
於人事室網頁下設置EAP專區,公告本校EAP年度計畫、提供諮詢服務資源及各類EAP講座課程資訊,並將人事服務月刊有關身心健康資訊新增至EAP專區,提供同仁更多元化的EAP服務。
7.新竹地區食住行懶人包:提供新進員工生活面如租屋、交通等資訊,幫助其儘速適應環境。
(二)主管人員:
1.透過本校主管會議上加強宣導EAP內涵,並請主管人員具有敏感度發現需要EAP之同仁,提供相關資源管道及關懷措施,並鼓勵參加EAP研習課程。
2.由人事主任參加新竹市政府所舉辦EAP培訓增進知能、關懷員敏感度訓練,進而應用本校EAP服務上,透過瞭解溝通晤談的技巧及辨識個案需求,期能在有效時間內給予同仁可協助資訊,促進身心健康。
(三)承辦人員:
1.積極參與加入市府人事處EAP社群,即時更新相關資訊,向同仁宣導EAP訊息或服務,同時增進EAP知能進而服務及關懷本校同仁。
2.薦送本校承辦人員參加EAP研習課程、數位課程,並積極參加關懷員敏感度訓練,增加對EAP的瞭解與運用,感知同仁的情緒並提供關懷協助。
3.參與人事主管履新典禮:參與本府所屬人事機構卸任、新任主任聯合交接典禮或履新活動,親臨現場為調任主任加油打氣。
三、服務提供
(一)心理諮詢:
(1)轉知新竹市政府委託宇聯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辦理心理諮詢及家庭會談服務,提供每人每年4小時的免費諮商服務,經諮商師評估仍需續談者,至多得補助至6小時。
(2)轉知新竹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提供民眾心理諮詢及心理諮商服務及精神、自殺、家暴或性侵等個案之關懷訪視服務、辦理多元心理健康促進活動等服務事項。
(3)轉知新竹市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協助本市教師及教保員覺察與學習壓力釋放及身心平衡,進而改善心理健康,發展心理支持力量。
(二)法律諮詢:轉知由市府民政處於每週一、三、五下午邀請法律扶助顧問免費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三)醫療諮詢:轉知本市衛生局(所)現有醫療保健資源,可洽鄰近衛生所提供諮詢服務。
(四)財務諮詢:轉知可洽詢本市稅務局、地政事務所地政士志工提供諮詢服務。
(五)家庭諮詢:轉知可洽詢本市家庭教育中心提供電話諮詢及預約面談。
(六)組織及管理諮詢:由本校人事室提供組織及管理諮詢服務。
(七)退休生涯規劃服務:包含退休金試算服務,年金改革諮詢及退休相關問題的服務。
(八)同仁聯繫情誼服務:舉辦文康活動聯繫感情、尾牙餐聚、辦理退休歡送會和購買團體運動服裝。
(九)校內辦理有助同仁業務推動之相關講座活動。
(十)聘請瑜珈老師至本校授課,利用下班時段於本校韻律教室,以每周2次進行瑜珈課程,鼓勵同仁以運動健身結合紓壓,平衡身心靈兼顧節省交通時間。
陸、本校同仁如須於辦公時間使用本計畫之各項服務,應依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辦理請假事宜(得申請公假)。
柒、本計畫實施後,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調整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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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4-03-12
{{ $t('FEZ004') }}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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