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本校擬聘貴校教師擔任115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敬 請惠允。
說明:
一、依據市政府115年3月25日府教學字第1150055642號函辦 理。
二、本校擬聘任貴校黃仲明、林秀吟、程椿琹、趙慧敏、許文 福、戴慧倫、呂青樺、李如敏等8位老師擔任115國中教育 會考監試委員。
三、本校訂於115年5月15日(五)下午1點,假本校綜合大樓四樓 大會議室辦理監試須知會議,請准予公假前往。
四、參加試務工作講習委員,請由本校東側門進入(靠清華大學 側),機車停於綜合大樓B1機車停車場,汽車停於綜合大樓 B2汽車停車場,考場平面圖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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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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