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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東園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

本市「因應美國關稅政策振興經濟消費金發放」實 體作業,請貴單位依說明將推薦工作人員相關資料,於 114年12月18日(星期四)前函送本市各區公所彙辦

{{ $t('FEZ001') }} 人事主任

{{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為辦理本市「因應美國關稅政策振興經濟消費金發放」實 體作業,請貴單位依說明將推薦工作人員相關資料,於 114年12月18日(星期四)前函送本市各區公所彙辦,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核准「 因應美國關稅政策振興經濟消費金發放實 施計畫 」辦理。 

二、本次消費金實體發放作業訂於114年1月24日(星期六)辦 理。 

三、請貴單位依分配數額表(附件一),推薦本府及所屬機 關、學校員工(包含約用人員及約聘僱人員)擔任工作人 員,並填妥報名表(附件二)。完成後請將報名表及推薦 人數總表(附件三)分區函送本市各區公所;另為保護個 人資料,請將報名表檔案進行壓縮加密處理,於函送後告 知區公所檔案解鎖密碼。

 四、請轉知所屬已推薦人員,若因故退出或替換須由貴單位推薦負責人以公文函報區公所,個人告知恕不受理。

五、發放所工作人員依實際加班時數發給加班費或補休。符合 消費金領取資格者,請造冊(附件四)由本府統一匯入銀 行帳戶,免現場領取。 

六、本次擔任發放所組長及副組長均應參加本府辦理之講習; 講習預定於114年12月至115年1月間辦理,參加人員將由本 府另函通知,並依規定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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