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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東園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

轉知-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4學年度第2次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

{{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25日臺教文(二)字第1140044869號函辦理。
二、    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國中部自然科、體育科、綜合領域(童軍、輔導、家政)、音樂科等擇優錄取1位。
三、    旨揭商借教師期間自本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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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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