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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東園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

轉知銓敘部函釋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一案,請參閱。

{{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 依據銓敘部110年7月12日部法二字第110536660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電子檔1份。
二、 公務人員於COVID-19防疫期間,因疫情嚴峻致無法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所定期限內請畢婚假者,得經機關同意,於疫情結束(按:經參考衛生福利部意見,上開疫情結束定為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後1年內請畢;又為保障公務人員請假權益,是類人員經服務機關同意延長婚假實施期限後,如於該期限內調職至他機關,仍賡續適用原經同意延長之婚假實施期限,無須另為申請。


{{ $t('FEZ003') }} 2021-07-29

{{ $t('FEZ014') }} 2021-12-31|

{{ $t('FEZ004') }} 2021-07-29|

{{ $t('FEZ005') }} 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