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109年10月26日國院訓字第1090500228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課程參加對象為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暨所屬機關(構)所屬公務人員,有意願報名者請於本年11月11日(星期三)前,逕至該學院全球資訊網-「開班報名」擇班報名(http://www.nacs.gov.tw),參加名冊預定於本年11月12日(星期四)前公布於上開網站-「最新消息」,不另函通知,屆時並請覈實申請公假參訓。另為免影響機關業務,人員報名前請依各機關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
三、檢附國家文官學院原函、旨揭研習課程之實施計畫及課程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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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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