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有關選舉期間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 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一案,請查照並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3條規定,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 員 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 間,應 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 應於辦公 、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 動之告示。
二、按中央選舉委員會預定於本(115)年8月20日發布115年地 方公職人員選舉之選舉公告,請各機關學校依上開規定於 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 告示,並隨時提醒公務人員應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嚴守行政 中立。
三、檢附行政中立宣導告示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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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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