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本部代辦「因公赴國外出差或返國述職人員綜合保險」 (標案案號:MOFA115097CZ),業與「新光產物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簽署共同供應契約,可供各機關利用,請查照 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旨揭共同供應契約之履約期限自本(115)年6月21日起至 116年6月20日止,契約相關資料已依照「共同供應契約實 施辦法」第7條規定,公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 電子採購網」之共同供應契約-意外事故保險類商品(網 址:https://web.pcc.gov.tw), 請逕行上網查詢及下載 參用,據以辦理投保事宜。
二、請於共同供應契約下訂後,或有訂購相關問題,逕洽旨揭 廠商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25075335分機68879、電子 信箱:skiad2@skinsurance.com.tw)、陳小姐(分機 68471)、林小姐(分機68438)或黃先生(分機 68653); 其他履約問題則可洽詢本部秘書處謝心瑀小姐 (電話:02-23805497;電子信箱:xyxie@mof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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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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