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人事主任
{{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檢送「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實務作業 Q&A」1份,請查照轉知並加強宣導。
說明:
一、為解決政府機關對長期錄取不足額考試類科需用專門職業 及技術人員之迫切性,111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並自113 年1月1日施行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 已擴大進用專技轉任類科、增加專技轉任名額、建立遴選 機制、提高轉任職等、鬆綁職系調任限制並暢通陞遷管 道,以落實政府多元人力進用政策。
二、為利各機關瞭解相關規定,經擬具旨揭Q&A,並同步置 於本總處全球資訊網/政策與業務/總處政策與業務/培訓考 用處/任免遷調下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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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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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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