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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東園國民小學

東園大小事

本校113年度身心障礙臨時人員徵才公告

{{ $t('FEZ002') }} 人事室|

竹市東區東園國民小學113年度身心障礙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辦理。

二、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時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三、工作內容:校園環境整理、簡易修繕、花草樹木養護修剪、簡易文件繕打及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待遇:月薪計約新台幣27,798元整。勞、健保及勞退提撥依規辦理。

五、僱用期間:

自實際到職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

六、報名資格: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下列資格: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二)具國小以上程度畢業者。 
(三)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四)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並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五)不得為其它學校或主管機關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加害人。

七、報名期限:1132月26日(星期一);檢具相關資料親自(或委託或郵寄)至本校總務處報名(地址:新竹市園後街25號;聯絡電話:03-5712496分機8614),逾期不受理。

八、應繳表件:請將下列資料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報名時繳交證件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一)報名表(請貼妥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男性須另備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三)身心障礙手冊。

(四)最高學歷證明、專業證照(無者免繳)或專長證明文件。
(五)具結書。
(六)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七)委託書(本人報名或郵寄則免交)。

九、甄試日期時間另行擇優通知。請於通知甄試時間前至本校總務處完成報到手續,逾時15分未報到者取消應試資格。

十、甄選及錄取方式:

(一)甄選方式:

面試:內容含表達能力、問題處理、工作理念、服務熱忱等項目,每人3-5分鐘。

(二)錄取方式:

由本校依面試情形通盤考量擇符合本校需求者從優錄取;惟若報名人員面試情形均無法符合本校需求,本校得不予錄取並重新公告辦理甄選。

十一、錄取通知:

(一)錄取名單於本校網站公告。
(二)正取人員於報到時應攜帶所有證明文件(應繳表件正本)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逾時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十二、附則:
(一)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或由本校於網站隨時公告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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