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東區東園國民小學

東園大小事

轉知衛生福利部修訂「外籍學生、僑生及大陸港澳地區學生健康檢查參考事項」

{{ $t('FEZ001') }} 環衛組長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5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65940號函辦理。
二、 衛生福利部近期發現來臺就讀短期華語班之外籍學生,依現行規定入臺時無須接受胸部X光肺結核檢查,惟該生後因申請留臺延修等因素,接受居留健康檢查始發現並確診為前驅廣泛抗藥性結核病(pre-XDR-TB)。
三、 考量pre-XDR-TB係困難治療之重大傳染病,如未及早診斷並就醫治療,恐增加傳播風險,影響學校師生健康與社區安全,且實務上已發生相關案例,爰衛生福利部於112年4月25日修正旨揭參考事項,修正重點摘述如下:
(一) 短期研修生停留健檢實施對象增列「華語文研習生」。
(二) 為維護校園防疫安全,建議學生可於母國先行辦理胸部X光肺結核檢查後再來臺。
(三) 新增外國人健檢指定醫院及胸部X光肺結核檢查複檢指定機構名單資訊,供學校及學生參考。
(四) 註明麻疹及德國麻疹之抗體陽性檢驗報告效期。

 



{{ $t('FEZ003') }} 2023-05-30

{{ $t('FEZ014') }} 2023-06-29|

{{ $t('FEZ004') }} 2023-05-30|

{{ $t('FEZ005') }} 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