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 依據本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 為辦理本計畫,各校教師須依比例完成相關研習,請鼓勵教師於暑假期間自行擇期參與;另,ipad基礎與進階研習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辦理之研習,合於本府要求之場次如附件,請鼓勵老師參與,本府核予公假登記。
三、 為加強教師對學習載具之基本功能瞭解,本府另錄製ipad基礎課程(研習計畫如附件),請鼓勵教師自行上網觀看學習,經繳交自評表後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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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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