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年6月8日藝視字第1100002026號函辦理。
二、110學年度將擇部分類組試辦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組別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五、國小組有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 類等六類。低年級限參加繪畫類,中、高年級不限類別。
六、校內收件從9月6日(一)起到9月22日(三)止,各類別各組若超過5件時,會進行校內評選,擇優代表本校參加新竹市初賽。
{{ $t('FEZ012') }}
{{ $t('FEZ003') }} 2021-09-02
{{ $t('FEZ014') }} 2021-10-02|
{{ $t('FEZ004') }} 2021-09-02|
{{ $t('FEZ005') }} 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