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26日臺教綜(二)字第1100073601號函辦理。
二、本府業於110年2月26日府教學字第1100040580號函諒達。
三、因教育部轉知旨揭計畫規薦資料收件日期延期,故各校如還有推薦名單,請於110年6月28日(星期一)前將推薦表、電子檔案光碟、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送至本府承辦人,俾利本府進行審查作業。如未於限期內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送府,本府將視同無合適推薦名單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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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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