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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訊息專區

公布學校衛生法修正之第5條、第6條、第11條、第16條、第17 條、第19條及第24條條文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10月2日臺教綜(五)字第1150098399號函 辦理。

二、旨揭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884號(總統府網站 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隨文檢附學 校衛生法修正之第5條、第6條、第11條、第16條、第17 條、第19條及第24條條文。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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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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