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檢送本中心辦理桃園市、臺南市及高雄市之中央社會住宅 招租資訊,敬請協助公告周知。
說明:
一、為提供婚育家庭及基層軍警消租屋協助,中央社會住宅皆 提供婚育戶及軍警消戶保障比率,申租資格說明如下: (一)婚育戶:指申請日前2年內登記結婚且婚姻關係存續,或 於申請日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之家庭。 (二)警消戶及軍職戶: 1、現任職務為最高職務列等在警正四階(含)以下之警察 人員、消防人員。 2、現任職務為最高職務列等在國防部少校階(含士官)之 軍職人員、文職薦任六職等以下、聘僱或相當該職務 列等以下之人員。
二、隨文提供申請須知提要,敬請協助宣導轄下符合承租資格 且有租屋需求同仁,踴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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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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