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轉知臺東縣政府「115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 聘他縣市服務作業」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 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東縣政府115年3月24日府教學字第1150060476號函 辦理。
二、該縣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如下:
(一)該縣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初鹿國中、富山國 小、三和國小。
(二)該縣辦理原住民族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計有大南國小 (魯凱族),南王國小(卑南族)、寧埔國小(阿美族)、土 坂國小(排灣族)、椰油國小(雅美族)、武陵國小(布農 族)、蘭嶼中學國中部(雅美族),有意願選填之教師須配 合學校原住民族語言文化課程推展以及相關行政業務。
(三)該縣桃源國小為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學校,其課程安 排與 一般公立學校不同,倘經成功調入,相關職務受該 校安排。
(四)經介聘(含縣內及縣外)調入該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 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各類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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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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