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人事主任
{{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業經考試院、行 政院於民國114年9月18日會同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 屬。
說明:
一、依考試院、行政院114年9月18日考臺銓二字第11400036781 號、院授人培揆字第11400022122號令辦理。
二、依旨揭請假規則第19條規定,該規則施行日期由考試院會 同行政院定之。是本案之施行日期俟考試院與行政院會同 發布後,將另案轉知。
三、檢送考試院、行政院前開114年9月18日令影本、請假規則 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上開修正條文、總 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業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 //www.mocs.gov.tw/人事法規/法規動態/法規司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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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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