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環衛組長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4年7月23日府授環衛字第1140124742號函辦理。
二、公共廁所內提供之衛生紙應符合CNS 1091可分散性標準,包裝標示環保標章、正字標記或「可丟馬桶」等字樣;並於場域中加強宣導民眾適量使用衛生紙,使用後請丟入馬桶,以維護公廁整潔與衛生。
三、公廁外設置之販賣機改販售符合CNS 1091具可分散性之衛生紙取代販售面紙,提供民眾購買使用。
四、公共廁所之整潔,除清潔人員辛勤打掃之外,亦需民眾正確使用公廁,請協助宣導民眾正確之如廁文化及禮儀:
(一)將使用過的衛生紙丟入馬桶內,但不易分散於水之物品,如:面紙、濕紙巾、生
理用品等,應丟棄至垃圾桶。
(二)應正確使用馬桶,如坐式馬桶請以坐姿使用,不可踩踏在馬桶蓋上,使用蹲式馬桶要面向圓頭處。
(三)養成「自己弄髒自己清」的習慣,如果不慎弄髒廁間,要主動清理,留給下一位使用者乾淨的如廁環境,也減輕清掃人員的負擔。
(四)使用公廁時如遇清掃人員,請體恤其辛勞,不吝說聲「真乾淨,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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