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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東園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訊息專區

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得利用「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案,詳如說明,請同仁參閱。

{{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5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1301號函辦理。

二、基於提供學生良好受教品質之正向立場,教育部國教署前以11211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48528號函(本府1121130日府教學字第1120182279號函諒達)請准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聘任之代理教師,得利用「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在案。

三、為使執行上有所依循,有關「無課務時段」之定義、在職進修之時數、假別及在職進修之資格、條件及程序,說明如下:

()有關「無課務時段」,係指學校行事曆實際排定之授課 週數,依每週排定之授課節數,其他無課務且無照顧學 生需求之時段稱之。

()查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以下簡稱專業發展辦 法)第6條第1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從事進修或研究之資格、條件及程序,依主管機關之規定辦 理。」;同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略以:「部分辦公時間 專業發展,每人每週……時數最高以8小時為限 ……。」。

()承上,考量代理教師可請假日數有限,且透過在職進 修,亦有助於提升其相關專業知能,爰代理教師於無課 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之時數及假別,比照專業發展辦法 所定專任教師之進修時數及假別規定辦理,且業務需自 理。



{{ $t('FEZ003') }} 2024-05-24

{{ $t('FEZ014') }} 2024-12-31|

{{ $t('FEZ004') }}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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